“烏龍”頻發(fā)警示A股風控漏洞
據(jù)報道,6月12日,海潤光伏(行情, 問診)原本應該以7.95元除權價開盤,卻因為計算失誤而鎖定在了7.16元開盤,足足低了10%。上交所15日晚間表示,12日上午賣出海潤光伏股票并實際成交的投資者,可以得到補償,擬以海潤光伏正確的除權參考價與投資者實際賣出成交價格的差額計算補償金額。
對此,有博友表示,上交所不逃避責任、有錯就改、有擔當值得稱贊,特別是補償措施保護了投資者利益。但也有博友認為,這一事件再次暴露A股市場在風險防控上的漏洞,有關部門應完善風控機制,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
保護投資者是“應有之義”
對于上交所表態(tài)對投資者進行補償,很多博友為之叫好。有博友表示,上交所知錯能改,敢于擔當,值得肯定。
博友“厲健律師”表示,在當前司法環(huán)境下,如果投資者向法院起訴上交所、海潤光伏索賠,勝訴概率微乎其微。上交所、海潤光伏主動向投資者承擔賠償責任,為今后此類事故處理樹立了好榜樣。
也有博友對上述賠償表示質(zhì)疑。博友“完勝二哥”表示,如果股票漲停,賣出的投資者就虧大了。
而博友“帝鸞”表示,在尚未調(diào)查清楚什么人買入的,與上市公司、交易所相關人員有何瓜葛的情況下,就提出賠償、匆忙復牌,不能從根本上撇清內(nèi)幕交易。
具體責任如何劃分
在明確對投資者進行賠償后,“賠償金從何而來”成了博友關心的話題。博友“有才觀點”就表示,誰出資賠償呢?還有博友提出疑問,“烏龍除權”事件的責任應該怎樣劃分?
博友“prioryofsion”認為,海潤光伏的所有公告都顯示此次定向轉(zhuǎn)增的除權價為7 .95元,這是廣大海潤股東都十分清楚的事實,并不存在歧義,因此上交所不應該讓海潤光伏為此次除權報價錯誤擔責。
但也有博友表示,即使交易所失誤在先,作為公司也同樣有機會將影響降低到最低。在股市開盤前15分鐘的競價交易時段,上市公司董秘及其證券事務代表竟然沒有發(fā)現(xiàn)股價如此大的異動,讓人匪夷所思。而且股票交易整整持續(xù)了一個上午,上市公司的反應過慢。
風險防控仍待加強
對于海潤光伏“烏龍除權”事件,有博友直言,交易所風控機制存在嚴重漏洞。博友“心太急911”直言,“一上午不停牌,這給了充分的時間低價買進。”
聯(lián)想到此前的“光大烏龍”事件,有博友進一步指出,不僅僅是交易所,包括券商、基金等在內(nèi),都應該加強培養(yǎng)風控人才、健全風控制度,杜絕“烏龍事件”再次發(fā)生。
博友“藝之”表示,我國資本市場各項改革建設步伐明顯加快,但烏龍事件卻頻頻發(fā)生,可見各參與主體的風險控制仍有不少漏洞,風控水平仍有待提高。資本市場不能只有成長的雄心,更要從各個方面都成熟起來。